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426个,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全国法院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有助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西方国家达成一致:对石油产品限价!俄:反制!******
中新网2月4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3日,欧盟成员国、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发布声明称,就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分别设定每桶100美元和45美元的价格上限。
据彭博社报道,G7和欧盟在声明中称,为了限制俄罗斯的收入,为俄石油产品制定了两个价格上限,柴油等更昂贵的燃料价格上限为每桶100美元,燃料油等低质量产品则每桶不得超过45美元。
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瑞典称这是一项重要协议,“是欧盟及合作伙伴对乌克兰危机持续作出回应的一部分。”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称,欧盟、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3日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达成的协议,“将在我们全球联盟的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削弱俄罗斯推进(乌克兰)危机的能力。”
据悉,这项针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第二个限制措施将在2月5日或之后不久生效,目标产品为海运出口的俄罗斯精炼石油产品,例如汽油、柴油或加热燃料等。
对于西方国家针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制裁措施,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当地时间2月3日表示,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将进一步扰乱国际能源市场,同时,俄罗斯也将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此前,欧盟已于2022年12月5日对通过海运进口的俄罗斯原油实施禁运,并与G7伙伴国一起为全球原油出口设定了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如果石油售价超过每桶60美元的门槛,将不再提供运输保险、金融等服务。
对此,俄罗斯表示自2023年2月1日起,不会向对俄石油实施限价的国家供应石油和石油产品。限制从俄进口石油和对俄石油设置价格上限等提议,只能导致油价像天然气价格一样飙升。